最高補貼2萬元

我省汽車以舊換新最新補貼政策出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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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報太原9月4日訊(記者 李若男)為進一步做好汽車以舊換新工作,著力穩(wěn)定和擴大我省汽車消費,近日,省商務廳、省財政廳等7部門聯(lián)合印發(fā)《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汽車以舊換新有關工作的通知》,就提高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標準、提高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標準、加大資金支持力度、優(yōu)化汽車以舊換新審核等方面作了明確規(guī)定。燃油車報廢更新補貼由原來7000元提升至1.5萬元、新能源車報廢更新補貼由原來1萬元提升至2萬元,同時政策溯及既往,已經(jīng)領取相關補貼的消費者按照新標準補發(fā)差額。

該通知明確,個人消費者于2024年4月24日(含當日,下同)至12月31日期間,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,并購買納入工業(yè)和信息化部《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》的新能源乘用車或2.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,調(diào)整補貼標準,具體如下:對報廢上述兩類舊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,補貼2萬元;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購買2.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,補貼1.5萬元。對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1月10日前提交的符合條件的補貼申請,均按本通知明確的標準予以補貼。

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間,個人消費者通過省內(nèi)已備案的二手車經(jīng)銷企業(yè)或二手車交易市場轉(zhuǎn)出個人名下持有時間1年以上的乘用車,并在省內(nèi)購買上戶乘用車,調(diào)整補貼標準,具體如下:對購買上戶納入工業(yè)和信息化部《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》的新能源乘用車的,補貼12000元;對購買上戶2.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,補貼10000元。

(責編:王丹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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